【筆記】賴芳玉愛情律師事務所:幫你找到幸福的55個婚姻法律常識

賴芳玉愛情律師事務所:幫你找到幸福的55個婚姻法律常識.jpg賴芳玉愛情律師事務所

看到這個書名《賴芳玉愛情律師事務所》,愛情、然後律師,你想到什麼?  肯定是想到離婚嘛,而不是想到愛情。

「愛情律師」,這個愛情跟律師搭在一起真的很怪,有一種「黑色幽默」的feel。

然後當你看這本書的內容時,咦,書中的案例大多是離婚,也就是要找律師→離婚,反而很少找律師→復合的。

所以你會發現什麼? 有律師在,準沒好事。

這本書應該叫《離婚律師事務所》,但這種書名不要說作者不同意,我猜連編輯都不會同意,還是來點黑色幽默,我們就叫「愛情律師」,但要分開來看,愛是愛,情是情,然後不合就要分手,沒辦法分手那就只能找律師。

這本書的案例都是作者自己的真實案例,只是有化名,這些案例你一個一個看下來,你會發現真實社會比電視上演的更離譜,更荒謬。

而且坦白說書中的每一個案例,隨便拿一個出來,我覺得都能登上熱搜~

舉個例子:冒用照片欺騙愛情會觸法?

媽媽在網路上的年齡只有20歲,然後跟一個男網友網戀,媽媽拿女兒的照片當成自己,後來男網友要見面,媽媽只好叫女兒出馬。

女兒當然不同意,但媽媽執意要女兒赴約,然後回來跟媽媽講約會的細節,這樣媽媽就可能在網路上繼續跟男網友網戀。

接聽到這裡你們一定覺得很離譜吧,但更離譜的再後面,接二連三的約會,男孩終究難忍衝動,強行與女孩完成夢裡纏綿的性愛,女孩大哭,男孩陷入莫名。

女孩返家跟媽媽說,她要控訴男孩性侵,但是請注意,又一個高潮來了,母親竟懇求女兒代母出嫁。

以上這個故事夠扯了吧! 但這真的是真實案例啊。

作者說:故事中這女人虛擬的愛情,竟是要女兒當祭品,是荒唐也是悲哀。


書中的案例非常多,有故事,有律師說明,最後還有法條,總之這是一本非常適合男女老少都讀的書。

因為你還真的有可能會遇到。

例如:

男女朋友可私藏對方私密照嗎?

每週N次性行為:婚前協議有效嗎?

老婆是AV女優:婚前祕密空間有多少?

老婆變仙姑:她沉迷宗教,我可以提離婚?

等等等….案例真的非常多啦,而且都很精采,廢話,這些案例都是挑過的,沒有特別精采怎麼可能收錄。


這本書看下來之後,我的想法是,雖然書中這些案例都很好,而且我覺得也滿常見的,真的,現在台灣離婚率超過50%,離婚真的很常見。

但真正需要這本書的人,通常不會看,等你有需要了,你看了這本書,通常也來不及了。

就算你真的找律師,希望透過法律解決,問題就能「真正」解決嗎? 不,傷害已經造成,而且只要是找了律師,上了法庭,後果通常是「無法彌補」。

這也就是為何,大部份的人只要聽到「律師」、都會本能性的想逃避,因為只要牽扯到律師,準沒好事!
 

好,本文就到這裡,真實的案例比電視演的還要離譜,電視都不敢這麼演,然後呢?

然後,你靜下心來想一想,這些案例你還真的聽過不少了。

這就是現實,這才是真實社會,多看一些這種案例,像是打一個預防針,雖然不能說一定有效,但起碼有一定的預防效果。

 

6 則留言

  1. 這讓我想到電視劇玫瑰瞳鈴眼,原本覺得劇情已經很誇張了,沒想到現實可以更加離譜,母親竟要女兒代替自己約會。

  2. 因為離婚要打官司,所以會找律師,律師也有錢賺;而復合不會打官司,所以自然就不會找律師了~

  3. 個人覺得這本書的內容 跟我之前在聽抖音律師婚姻情感直播間
    聽到的內容幾乎是7-8成相近 現實就是這樣扯 人性真得經不起考驗
    這種案例多的是 而在直播間律師除了解答法律問題外 情感方面也會有各自觀點 個人覺得 上述這本書可以去借來看看 跟對岸的法律規定是差異在哪
    舉例 對岸法律對小三得到的不動產跟動產 元配是有資格可以起訴全部要回去的 但是在我們的法律規定是怎樣規定的 等等 倒是可以比對看看
    另外就給這篇文章點個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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