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(2023 原文,2028 更新)
我先講一下,這篇文章我本來是不想寫的,因為有些事情是「常識」,根本不需要特別講。
我問你,可以COPY別人的文章,然後把作者改成自己的名字嗎?
你一定覺得我很搞笑對吧,這算什麼問題?
肯定是不行啊,但我最近就真的遇到了。
有同業直接COPY我部落格上百篇文章(到底有幾篇,我也沒有仔細數,但一眼看過去肯定超過100篇),然後他還把文章中有「歐飛」兩個字的地方,全部改成他自己的名字。
例如「歐飛回覆」,他就改成「XX回覆」,這個XX就是他的店名。
這可不是一般匿名的小屁孩,而是有營業登記的同業,部落格上有他的名字、手機及地址。
但他居然敢這麼明目張膽,大量COPY別人的文章,還把作者改成自己的名字,搞得好像這篇文章就是他寫的一樣。
我一開始還不敢相信居然有這種事,這真的刷新了我的三觀,完全沒底線,但對方就是這樣硬幹。
這種大量COPY我文章的行為,應該已經持續一、兩個月了,而且完全沒有停止的跡象。
對方每天不斷搬運我的文章,再把文章裡的名字改成自己的。
我後來是怎麼處理的?
我直接向痞客邦檢舉。痞客邦要求我具名檢舉,並保留盜文的截圖證據。
總之,這件事的處理過程我就直接快轉了。
目前對方的部落格已經整個消失了,後來才知道是被痞客邦封號了。
我特地寫這一篇文章,主要想說的是,在網路上看到別人的圖文,不是只要註明原作者及來源網址,就可以整篇COPY。
如果你想要整篇轉載,最好先寫一封Email徵得原作者的同意,這樣肯定會更好,說不定還能順便交個朋友。
如果只是引用部分內容,也應該清楚註明原作者及來源網址。
但不存在你可以隨便COPY別人的文章或圖片,直接當成自己的作品,甚至還故意把作者的名字改成自己的。
這個真的是……
好,本文我就不想再多說了,多說無益,懂得都懂。
無論是做生意,還是寫部落格,這都是最基本的常識,也是最基本的體面。
懶人包:部落格實戰全系列





辛好他沒有先檢舉歐飛,這樣就難看了
我的天啊~~那就真的要上法院,大家法院見
讓我想到日本無印良品告輸大陸山寨的事情。
感謝補充~~~
這是大大身在好平台,很多正牌告不贏盜版的…..
這一點,痞客邦確實做的不錯
客服是「真人」,不是機器人
很久以前就有位搞電視購物的女性從業員請人設計網站,結果接案的跑去抄襲知名女團的網站風格。風格抄也就算了還連功能一啟抄了。搞得該名從業員女性很尷尬。所以真的不能抄啊!
搞電視購物的女性從業員←我猜不出來這是誰
諸色人等,什麼人都有,這種完全沒有道德的人,還好應該是少數⋯⋯不過臉皮也真的夠厚的了。
是的,這一次真的數是「特例」,很少人敢這樣明目張膽,無底限的 COPY
這樣的做事方式,
他賣的電腦會是…
嘿嘿嘿~~~~~~~
歐飛大說的這個我之前好像有看到,他的部落格非常粗糙,完全複製別人文章只改名字這種模式我也是整個嚇傻了。
這種不喜歡自己臉的人,用吉的比較好~
吉是最後的選項 (最好不要吉)
除非真的被逼到無路可走
哇也太厚臉皮
被砍剛好而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