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(2023 原文,2026 更新)
A網友在 部落格抄襲:整個帳號被封才來道歉? 中留言:
原創跟拷貝,一個用腦用手,一個只有用手。只有用手的還不裝腦,說真的,原創者通常都不喜歡讓人隨便轉載或借用!
畢竟原創者還得花很多時間,辛苦經營部落格。只能說,這世道越來越多隨便的伸手牌……還無腦(沒道德,也沒有法律概念)。
B網友接著回覆:
對方似乎不知道自己做錯了什麼,難怪他要這樣做(抄文、修改原作者等),才能得到他口中的客戶。
整個過程都是他單方面進行,根本沒有所謂的交流,反而有一種「我是賞識你的能力,才這樣做」的想法。看來,他的觀念實在沒有什麼可取之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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歐飛:
這一次的盜文事件,真的是刷新了我的三觀。
未經原作者同意,大量COPY別人的文章,甚至直接把作者改成自己的名字,這不只是道德問題,也可能涉及著作權侵害。
但有些人就是完全不覺得這有什麼問題。
如果今天對方還是學生,我可能還會覺得,他只是還沒出社會,而且老師也沒有教好。
但對方都已經出社會,甚至開店做生意了,怎麼還會覺得COPY別人的文章,甚至直接把原作者改成自己的名字,這件事「沒什麼」?
從他後續的反應來看,他似乎真的不覺得自己有什麼問題。
他甚至在私下道歉時還提到:「之後借用您的文章……」
也就是說,他接下來可能還會繼續COPY,只是他不覺得這叫COPY(抄襲),他覺得這叫「借用」。
但問題是,未經原作者同意,那不叫借用;把作者改成自己的名字,更不叫借用。
真的太誇張了。
誇張的是,我一直以為這是「常識」,但在某些人的眼中,這根本不是個事兒。
COPY就COPY了,我只是借用。
A網友說:這是沒道德,也沒有法律概念。
B網友說:對方似乎不知道自己做錯了什麼。
是啊,從他後來的表現來看,確實就是如此。
逼得我不得不寫一篇文章,跟大家聊聊:
你不能未經原作者同意,隨便COPY別人的文章;你更不能直接把作者改成自己的名字。
我一直以為這是「常識」。
真的,我沒想到如今還要特地寫一篇文章,把這個常識再講一遍。
寫到這裡,我終於又明白了一件事。
很多人無法寫部落格,只能COPY別人的文章,說到底,一方面是能力的問題,另一方面也是基本常識不足的問題。
或許有些人真的覺得,經營部落格根本不需要自己寫文章,直接COPY別人的文章就好了啊,直接把作者改成自己的名字就好了啊~~
我的天啊,我真的沒想到,有一天我居然需要在「部落格實戰」系列中,特地寫一篇文章告訴大家:別人的文章不能直接COPY,更不能把作者改成自己。
這不是什麼高深的部落格經營技巧,這只是最基本的常識。
一個人做錯事並不可怕,可怕的是,他根本不覺得自己做錯了。
相關文章:部落格是要自己寫的,而不是讓你一直「引用」別人的文章。
懶人包:部落格實戰全系列





提告吧
要看划不划算~~
回#4楼才对,打错 -_-ll
我們有人工智慧~
#3 用汉语拼音的话都是n和ng不分吧,新马也是很常看到这种错字。
不过这类不会造成歧义的就算了吧(再、在),说多了人家还要嫌你在杠。
之前还看过买卖不分的。帖主把“买”写成“卖”,搞到整串鸡同鸭讲。
二樓最後一句說得不錯,
但…
我不能明白,
因該是怎麼來的,
為什麼網路上都不打應該而是打ㄧㄣ該,
這是什麼梗嗎?
不管手機還是電腦不都有自動選字,
怎麼還是會一堆人都打成因該呢?
你看的好細啊~~
歐老闆、最近都在瀏覽你的部落格文章,說真的部落格是很久前的網路產物,可能真的是從前的人才會注意跟關注。這個真的需要手腦並用(最重要是有心)、且是從前的人才有的才華,希望能一直看到你的部落格文,別被沒道德的人影想寫文心情!因為你的文章造福很多鄉民~~加油!!
歡迎光臨~~感謝捧場^^
之前問一個小偷為何你老是愛偷東西?
他說因為沒人看到叫做拿,被人看到了才叫偷。
借錢不還是因該,要我還錢還算甚麼家人?算甚麼朋友?
社會上總會遇到這種人,跟他講道理他們也聽不進去。
確實有這樣的人~~
然後呢? 然後我們要閃遠一點
而不是去 教這些人要怎麼做人做事
這種人~~早晚會自爆 ~
這道歉聲明簡直是提油救火,換做有點名氣的發這種鳥文早就變成公關危機了,一個道歉了比不道歉還更令人火大的概念
只能說有些人就觀念轉不過來,你好好跟他講他都只會覺得「有那麼嚴重嗎?好啦不然我換一種形式」
非得要等到衝撞規則了才驚覺事情嚴重,甚至說會驚覺那都還算有救的,有些是依然故我…
我是真的覺得很誇張,對方不是小屁孩耶~~
是已經出了社會在開店做生意的人耶~~
但居然完全沒有任何最基本的法律概念~
就算沒有法律概念,難道不要copy別人的文章,這不是最基本的嗎?
如果連這個都不知道,你怎麼….(算了,我懶的講了,無言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