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聊手機】045 | 新聞:一台 iPhone15 Pro Max 看清老婆! 尪傻眼:想離婚了

先生錯在先,太太錯再後,兩個都有問題.jpg

剛剛看到一則新聞,很有感觸。

標題:一台 iPhone15 Pro Max 看清老婆! 尪傻眼:想離婚了

有名網友23日在「匿名公社」發文,他表示買了新手機iPhone 15 pro max給父親,因為爸爸上一台手機是自己汰換的iPhone 6plus,原PO說爸爸很節儉,手機保護得很好,不過上個月iPhone 6plus壽終正寢了,所以決定買大台一點的新機給爸爸。

沒想到,老婆得知後卻爆氣,跑到房間跟自己大吵一架,怒嗆「為什麼沒先買給她?老人家用那麼好手機很浪費」,還抱怨「朋友在IG發動態曬新機說老公有多疼她」,原PO火大的說,每年都買頂規給她,今年只是想盡孝道,卻落得如此下場。

兩人吵架過程,全被父親聽到,他默默將iPhone 15 pro max放在門口,並留下字條「夫妻不要吵架,這支手機給媳婦」。

原PO看到字條後很失落,經歷這次的事件,想了一整夜「萌生了離婚的想法」。
 



這則案例如果只看「表面」,那老婆肯定是被罵翻了。

但你如果仔細想想,這件事五五開,老公也有一半責任。

老公在購買前怎麼不先跟老婆商量一下,畢竟這一支也要4萬多,不便宜。

我猜老公心想,如果先商量了,老婆說不定不同意,所以先斬後奏。

但夫妻之間真的不應該這樣,所以我才說,這件事五五開,不全是老婆的問題。

老婆怒嗆「為什麼沒先買給她?老人家用那麼好手機很浪費」,老婆一個不爽當場發飆這是好事,有問題大家明講,問題才能解決。

老父親需不需要最新款的手機? 這個見人見智,不討論。

老婆不爽後,老公心生「萌生了離婚的想法」,這個也可以理解。

然後呢?  

這件事如果要解決,手機買給老父親了,這支手機一定要給老父親,請父親務必收下。

然後跟太太道歉,以後有事會先跟她商量,然後問太太,那我再買一支全新的 iPhone15 Pro Max 給妳,好不好?

如果太太說好,那最好,如果太太說不用了,那先生最好的做法是,折現吧,包個紅包。(這是態度問題,態度一定要有)

這件事大家一定覺得太太有問題,問題最大,是的,太太肯定有問題,買手機給父親,又不是買手機給外人,有必要氣成這樣嗎?

但起因是什麼? 其實是先生沒有把事情辦好,本來是一件很開心的事情,買新手機給自己的爸爸,最後卻搞成這樣,先生一定要檢討,避免日後再犯。

再來,夫妻之間吵架難免,想離婚也可以理解,但離婚不是兒戲,不要輕易開口,再說,就算真的離婚了,先生不會覺得很可笑嗎?  為了一支 iPhone15 Pro Max 離婚? 

就算真的離婚了,難道問題就真的解決了嗎? 不,離婚後問題更大更多,特別是有小孩的家庭。

總之這件事五五開,先生錯在先,太太錯在後,兩個都有問題,但如果一定要說,先生的問題最大,因為這件事因先生而起。

以上重點講完了。
 

接下來我想說的是,iphone真的是現代人生活中的小確幸。

你不要小看這一支手機,這一支手機可以讓平常溫柔的女生直接爆走抓狂,你信不信?

但只要你能處理好,這一支手機也是全國老公表忠心的必殺武器,每年9月,你就直接問老婆,妳要不要最新iphone pro max,送你一支,妳喜歡什麼顏色?

 

托爾斯泰在《安娜卡列尼娜》的開場白說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,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

幸福的家庭很簡單,有事先跟另一半商量,如果本文的先生還不懂這個道理,還在想跟老婆離婚,那我敢跟你保証,這個家庭未來的戰爭肯定還有,戰到最後就是離婚,然後就變成別人口中的,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。

引爆點就是一支iphone,不,你搞錯了,引爆點是老公的自目+自以為是。

 

講到這裡你們知道為何我說,「我每年都想買新iphone,但我老婆說不能買,我也不敢買」,道理就在這裡。

 

好了不講了,先到這裡,明天繼續陪大家瞎聊手機。

 

延申閱讀:【閒聊】婚姻:一個數學概念

39 則留言

  1. 如果你po的那些就能當作證據,那還需要法律槓嘛呢?再說了,你也不是什麼當事人,看你這麼幫忙男方說話,不知道的人還以為你是同伙,我雖然不想這麼說,不過看你在那邊批評別人,估計你不是一個好人。

  2. 27樓阿,我怎感覺你提一個我都剛好有證據或者新聞能打臉你,你卻只是一直凹呢?真沒勁~

  3. 當父母生病需要照顧時,夫妻雙方的正確觀念
    應以手足照顧考量為優先
    如果自己的父母親生病時,照顧者考量的第一優先,應該先設想自己或是其他兄弟姊妹們,是否能協助照料父母親,而不是直接請配偶照顧。雖然在法律上同住姻親關係有照顧義務,但應是有血緣關係的手足要優先照顧才是,畢竟要感恩父母從小到大的養育之恩。若是沒有手足或是手足成員少,大家可以一起互相討論,以輪流的方式來照顧生病的父母親。除非是配偶自願,否則不該把照顧的義務強行攬在配偶身上。
    還是那句話,雖然說雙方都有錯,但男方問題最多。

  4. 你才沒看懂留言吧?你好像沒有任何證據能證明媳婦都保持照顧公婆,而公婆都沒有幫忙媳婦?其次你說的新聞也沒看你貼,我貼給你看了,男方說明媳婦根本沒有那麼勤奮孝順好嗎?
    【男子也透露,他後來才知道,原來父親早已經忍耐媳婦很久了,「我在外縣市工作要早出門,每個月給妻子2萬餐費,包含他們的早午餐的費用。現在才知道妻子睡到中午,父親早餐都沒得吃,或拿我給他的孝親費去買,當然我也有給妻子零用錢,這樣做得不夠嗎?聽到這些我心裡充滿愧疚」。】
    民法↓
    【民法上,結婚後會與配偶的父母成為「直系姻親」,根據民法第1114條規定「夫妻之一方與他方之父母同居者,其相互間互負扶養之義務。」,也就是說與公婆同住的媳婦對於公公婆婆是有扶養的義務的(女婿跟岳父母同住也一樣),而且姻親關係不會因為夫妻之一方死亡而消滅,只有離婚或是婚姻關係撤銷才會解除。】

  5. 看來你沒有看懂上面的留言,我說的是男方為何不親自照顧自己的爸爸,以一般人來說知道自己父母需要被照顧時,通常除了放棄工作或是選擇離家近的工作做,比較能照顧到長輩的,而女方與男方的父母並沒有任何血緣關係,所以在法律上女方沒有義務要照顧公婆,當然也沒說不能照顧,如果主動照顧的話也是一件不錯的事。
    但我看到你只會指責女方的錯誤時,就覺得你真的很可憐,夫妻有什麼事情是不能解決的,自己不懂如何解決問題,就算再換了多少個老公老婆,之後遇到的狀況都還是一樣。

  6. 我是不知道23樓在哪邊看到新聞拉,但是我正好有篇跟你說法完全不同的,你要不要先看看?
    https://tw.stock.yahoo.com/news/iphone-15%E5%BC%95%E7%99%BC%E5%AE%B6%E5%BA%AD%E5%A4%B1%E5%92%8C-%E4%BB%96%E5%BF%83%E5%AF%92%E9%9B%A2%E5%A9%9A-%E8%AA%8D%E6%B8%85%E5%A6%BB%E5%AD%90%E7%9C%9F%E9%9D%A2%E7%9B%AE-030510550.html
    我至少都能提出東西,你只是不斷走極端言論與想法,老婆照顧家人=當奴隸?那我想請問你如何知曉公公婆婆都沒有幫忙?更何況提出離婚已經是代表有忍到一定程度了吧?這種消費受害者行為真不可有欸~
    原PO幾乎都在外縣市工作,要如何幫老婆煮飯?
    從你上述沒商量買手機給正需要新手機的父親=沒尊重老婆,到現在老婆照顧公婆=老公沒有主動幫忙=老公把老婆當奴隸想法,不斷充斥極端想法,只為了辯駁而辯駁,我都懷疑你在反串了XD

  7. 我倒是看了另一篇寫的新聞,老公給老婆生活費,但是三餐都是老婆煮飯菜給老公的公公婆婆,所以那個呵呵你也不能說完全都是女方的錯,女方為了照顧男方的公婆生活起居,只因為一支手機爭吵和早上起不來弄早餐,男方就要求提出離婚,顯然是男方把自己的老婆當成奴隸,而自己並沒有要主動幫自己家人煮飯菜,說不定連洗衣服都是依靠老婆呢?
    所以憑什麼女方非得幫你照顧公婆,那是男方自己的父母,為何不親自照顧,難道你娶老婆就是為了利用她嗎?

  8. #21
    歐飛不刪留言的,反正也不是第一次了。而且雖然是在爭論,但至少是觀點上的爭論,總好過那些無意義的酸言酸語或小學生級別的爭吵。

  9. 不好意思了,歐飛,讓你的留言區變成了像在吵架。
    如果覺得不行,上面的留言你可以刪掉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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